| 主体与许可承接 | 设立或使用符合资格的新主体,并为拟开展的具体业务申请相应许可、批准或注册。 | 取得已持牌公司的股权或控制权;许可仍由原持牌主体持有,须核验其有效性、获准范围、附加条件与当前监管状态。 | 不是将牌照从一家公司单独转给另一家公司。交易对象首先是公司及其控制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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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范围与业务匹配 | 把客户、产品、资金或资产控制、地域和实际职能映射至拟申请的法定业务范围。 | 核验目标现有许可是否已经覆盖拟开展业务;新增类别、产品、客户或控制安排可能需要另行处理。 | “已有牌照”不等于可自动开展买方的全部计划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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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最终受益所有人及董事适格性 | 围绕拟定控制人、董事、高管及关键职能人员准备所有权链、履历、资金来源、财务能力与适格性资料。 | 对新买方、新控制人和拟任人员作同等穿透准备,并先判断交易是否触发该制度下的事前批准、同意或通知。 | 集团内部安排、间接取得、稀释或不改变最终 UBO,并不当然排除控制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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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责任与遗留事项 | 新主体没有被收购目标的既往监管、合同、税务、客户或运营历史,但仍须建立自身完整的合规和运营记录。 | 须调查历史监管沟通、检查与整改、年费和申报、投诉、潜在诉讼、税务、客户资产、AML/CFT 记录及未披露负债。 | 换股东不会当然消灭公司既有责任;这是收购与新申请最核心的结构性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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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与财务资源 | 依适用制度、业务规模、风险、启动预算和监管要求安排资本及持续财务资源。 | 除审阅目标现有资本与流动性外,还应评估交割后是否仍满足资源要求,以及是否需补足营运资金或风险缓冲。 | 公司注册费用不等于监管资本;收购价也不等于资本或可用营运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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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文件与证据 | 重点是业务计划、组织与控制架构、政策程序、人员资料、财务预测、外包与客户安排等申请文件。 | 在新申请文件之外,加入公司与监管档案、资料室、历史财务/税务、合同、客户、人员、系统及交易文件。 | 两条路径都要求资料前后一致;收购的资料范围更深、更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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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主路径 | 业务定性与准备 → 完整递交 → FSC 或适用机关审查、问询与条件 → 获准后启动。 | 目标筛选 → 尽调 → 协议与交割条件 → 适用监管程序及第三方同意 → 交割与接续。 | 任何路径都可能因补件、控制人审查、合同同意、银行复核或条件满足而延长;不应宣传固定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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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调重点 | 主要核验自身结构、业务模型、人员能力、资金来源、合规控制和提交材料完整性。 | 同时覆盖监管、公司、财税、法律、客户与交易、AML/CFT、人员、外包、网络安全、系统及数据。 | 仅看牌照证书、公司注册证书或出售方摘要不足以判断交易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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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交易条款 | 通常以设立、顾问、注册代理、专业服务、人员和供应商安排为主。 | 需要保密与资料访问安排、股份买卖协议、陈述保证、赔偿、责任上限、披露函、托管/分期付款、先决条件与终止机制。 | 交易文件应把监管未批准、重大不利发现、关键第三方不同意及资料不实等退出或调整情形写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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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支付通道与客户合同 | 以新主体和新控制人重新开展银行/通道开户、客户签约与第三方尽调。 | 审阅账户、通道、客户和关键供应商合同中的变更控制、转让、终止及重新 KYC 条款,并准备备选开户或迁移方案。 | 银行、支付通道和客户关系不是牌照附带且可保证随股权交易承接的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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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IP 与数据 | 从业务模型出发部署系统、数据治理、访问控制、备份、供应商合同和业务连续性安排。 | 核验代码、域名、商标、数据控制者身份、许可权、管理员权限、日志、网络安全事件及迁移/退出可行性。 | 公司拥有系统账户或数据,并不当然表示其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可继续使用或可合法转移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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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事前批准、通知与登记 | 按所申请制度完成递交、审批和开业前条件;不同类别的启动条件不同。 | 先按目标制度判断控制权、重大权益、董事/高管、业务范围或其他变化的事前批准、通知和公司登记义务。Approved Manager 的申请资料变动通常在 14 日内书面通知 FSC;SIBA 的 significant interest 交易须评估事前书面批准。 | 不可把 Approved Manager 的 14 日通知误作所有牌照规则,也不可把 SIBA 的程序直接套用到其他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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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与付款结构 | 总预算由政府/监管费用、公司设立与注册代理、专业服务、人员、系统、办公、银行开户及持续运营资源组成。 | 在新申请型的运营和持续成本之外,增加目标价款、尽调、交易法律文件、监管变更、托管/分期机制、整改、迁移和历史责任缓冲。 | 不发布未经核实的市场价格;应把价款、监管资本、政府费用和第三方服务费分开列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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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接续与交割后维护 | 在获准后以已审查的业务、人员、制度、账户和供应商安排启动,并建立年度合规日历。 | 交割后同步处理股东/董事/BO/注册代理记录、适用监管事项、银行及客户沟通、签字权限、人员、审计师、系统和数据控制。 | 交割不是项目终点;必须把控制变更后的证据、申报、监控、培训与年度义务接入新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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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出条件与停止点 | 如业务定性、股权/人员适格性、资源或文件基础无法成立,应先调整方案、补足条件或暂停递交。 | 若尽调发现许可范围不符、重大历史问题、关键监管程序未满足、银行/客户不能承接或资料不可验证,应保留退出、重议或不交割的权利。 | 理想的交易不是“尽快签约”,而是关键事实和交割条件可被核验后才进入下一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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