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三类保险许可,不是泛金融牌照目录
BVI FSC保险部门审慎监管在或自BVI开展的保险业务,并处理保险公司、保险经理、保险中介(代理及经纪)和损失理算师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无牌在或自BVI开展或声称开展相应业务;BVI Business Company即使只在境外开展相关业务,也会被视为自BVI开展该业务。
本页只解释保险公司、保险经理和保险中介。业务是否同时触发证券投资、虚拟资产、信托公司或融资及货币服务制度,必须另按对应法律逐项判断;不得因为同属FSC监管便用一个保险许可覆盖其他受规管活动。
- 先确认谁承保风险、谁向投保人提供或安排保险、谁提供保险管理专业服务。
- 再确认风险是否涉及BVI境内的domestic business,以及拟由BVI公司还是境外保险公司持牌。
- 牌照仅授权牌照写明的类别、保险业务类别和条件,不当然覆盖新增产品或地区。
未获相应许可开展或自称开展保险、保险经理或保险中介业务,属于法定禁止行为;本页不能替代针对具体产品、客户地点及营销方式的法律分类意见。
保险公司Category A至F:正确理解法定业务资格
《Insurance Act》第7条将保险公司牌照分为Category A至F。A、C、D、E及F只能发给BVI Business Company;B只可发给在BVI以外司法管辖区成立、注册或设立的公司。Category B申请人还须证明其在本国已获相应授权、拟办业务在本国合法且接受本国保险监管。
Category并不等于一张可无限承保的通行证。牌照必须列明获准的保险业务类别;未载明的业务类别不受授权。申请时应将保单种类、保费定价、理赔、再保险、资产负债匹配和偿付能力安排对应到拟申请类别。
- Category A:BVI Business Company,可经营保险业务,包括domestic business。
- Category B:境外公司,可在BVI经营保险业务,包括domestic business。
- Category C:BVI Business Company,可经营非domestic保险;如牌照准许,可办非公开市场再保险。
- Category D:BVI Business Company,可经营再保险,包括open-market reinsurance。
- Category E:BVI Business Company,只可承保related party business。
- Category F:BVI Business Company,以related party business为主,并只在为满足外国法允许的保险公司资格所需的范围内承保有限unrelated party business。
| 类别 | 可申请主体 | 法定核心授权 |
|---|---|---|
| A | BVI Business Company | 保险业务,包括BVI境内业务 |
| B | 境外成立/注册公司 | 在BVI经营保险业务,包括BVI境内业务 |
| C | BVI Business Company | 非境内保险;牌照可准许非公开市场再保险 |
| D | BVI Business Company | 再保险,包括公开市场再保险 |
| E | BVI Business Company | 仅关联方保险 |
| F | BVI Business Company | 关联方保险加符合法定限定的有限非关联方保险 |
related party business和open-market reinsurance均有法定定义。应以实际股权、控制及合同关系分析,不能仅因集团内部称呼为“captive”便自行定类。
保险经理、保险经纪与保险代理:独立牌照,不是Category E/F
保险经理是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专业知识的人;保险中介则是保险代理或保险经纪。两者均须按《Insurance Act》第40条单独申请牌照,申请主体须为BVI Business Company。损失理算师也是第40条体系下的独立类别,但不在本页服务范围内。
保险中介牌照只能列为保险经纪或保险代理。代理牌照须注明获委任或将获委任的保险公司;代理若停止代表某保险公司,应在14日内书面通知FSC。经纪不得兼任代理,而已持代理牌照者可同时以经纪身份行事,无须另取一张牌照。
- 保险经理:提供保险专业管理服务,不能无牌对外经营。
- 保险经纪:代表客户安排或协商保险,不得将其描述为保险代理。
- 保险代理:代表牌照上列明的保险公司;增列或删除保险公司应向FSC申请变更。
- BVI境内业务的保险佣金,不得支付给未持保险中介牌照者。
不得把Insurance Manager、Insurance Intermediary或Loss Adjuster称为Category E或F“保险公司”。E/F仍是保险公司类别,这一分类错误会直接影响申请主体、资本、代表及持续监管安排。
申请主体、公司注册与注册代理
如拟申请Category A、C、D、E或F保险公司牌照,法定申请主体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BVI Business Company。保险经理和保险中介同样由BVI Business Company申请。Category B则面向满足本国授权与监管条件的境外公司,而非可由任意BVI空壳替代。
每家BVI Business Company必须持续在BVI维持注册办事处和注册代理。公司还须在注册代理办事处保留或存放章程、成员名册、董事名册及已提交文件副本,并保存足以说明交易和财务状况的记录。注册代理是公司法上的法定联系点,不会自动承担保险经理、合规官或实际管理人的角色。
- 公司设立申请只能由拟任注册代理向Registrar提交。
- 公司设立与FSC保险许可为两条相互衔接但不同的程序。
- 拟用SPC结构时,除公司设立外还须审查保险法下增加segregated portfolio或cell的审批要求。
董事名册、董事姓名与“公开”边界
BVI公司须保有董事名册。FSC官网可取得的《BVI Business Companies Act》文本规定,首任董事任命后21日内须向Registrar提交董事名册副本;此后董事名册发生变更,须在30日内提交反映变更的副本。2025年的VIRRGIN公告也确认,董事、成员和BO均为独立登记交易。
但不应笼统宣称“董事姓名已对公众完全公开”。FSC于2025年9月更新的公共查询说明列出的Search Report内容包括公司名称、编号、类型、成立日期、状态、注册代理及地址、股份/资本资料和交易历史,并未将董事姓名列为Search Report的标准字段。对某项董事资料能否取得,应按交易记录、可申请文件、当时生效的公司法及支付的检索费判断。
- 向Registrar申报董事名册,不等于把所有董事资料自动放入一般Search Report。
- 公司及持牌人的董事/高级人员任命还可能同时触发FSC的事先批准要求。
- 不要把董事名册查询、成员名册文件和BO名册的访问规则混为一项。
本页不承诺任何人可通过一般公开检索取得董事姓名,也不建议以旧版“完全保密”或“全面公开”宣传替代对具体检索请求的现行法律核验。
受益所有权的合法利益访问:不是一般公开名册
BVI FSC于2026年4月1日启用“Legitimate Interest”交易及请求查阅BO名册的功能。这是针对受益所有权资料的请求、异议和上诉程序,并不等同于所有公司资料向任何公众自动开放,也不应被外推为董事名册或成员名册的一般公开制度。
收到请求后,注册代理有5日提交异议通知,随后另有5日提交反对披露BO资料的申请。Registrar作出决定后,拟上诉意向应在3日内提交,正式上诉通知在其后21日内提交;没有异议或反对时,FSC说明该交易的运营处理期为12日。
- 由注册代理维护专用通知邮箱,确保及时收到请求和决定。
- 支持文件应为英文或附英文译本的PDF;FSC要求有效KYC文件经过认证。
- 涉及执法、主管机关、保密调查或披露豁免的情形,应将请求交由BVI律师和注册代理按当时有效程序处理。
2025年实施更新曾指出,BO资料的访问当时限于指定主管机关和执法机关;2026年公告所述的合法利益请求功能已启动。应采用启动后的具体时限,不要套用旧公告的临时访问描述。
董事、高级人员、合规官、MLRO与指定代表
保险公司、保险经理和保险中介的关键人员须经适当人选审查。对保险经理和保险中介,董事或高级人员不得在未获FSC事先书面批准前任命;如离任或不再受雇,持牌人须在14日内书面通知FSC并说明原因。保险公司申请亦须证明董事、高级人员及持有重大/控制权益人士符合适当人选标准。
Regulatory Code要求持牌人建立合规政策、系统、合规手册,并任命获FSC批准、具备适当技能经验且适当人选的合规官,除非适用法定豁免。MLRO的委任、独立性、可得性和AML/CFT职责还须按反洗钱法律及业务风险配置;不能把CO与MLRO的名称互换,也不应预设所有情况下均由同一人兼任。
- 保险经理和保险中介均须持续委任一名获FSC批准、适当人选且实际居于BVI的自然人担任designated representative。
- 该代表在某年离开BVI累计超过120日,法定上不视为实际居于BVI。
- 代表任命或终止后14日内通知FSC;终止通知须载明理由。
- 保险中介如员工不超过3人、预计年营业额不超过US$200,000,或其性质、规模及复杂度足以支持,才可申请FSC豁免委任代表;豁免不是自动生效,保险经理不适用该项一般豁免。
指定代表、合规官、MLRO、董事和高级人员虽可在组织内分工或在合法条件下外包,但董事会仍对公司治理、合规制度和财务稳健承担最终责任。
资本、偿付能力与专业责任保障
保险公司获牌时须拥有不低于法定要求的缴付资本,并在经营中维持资本资源和偿付能力;FSC可按风险、业务范围和再保险安排要求高于最低数额。对专属保险业务,FSC FAQ列示一般保险专属保险公司的最低缴付资本为US$100,000,长期保险专属保险公司为US$200,000。该数字不是所有Category A至F、所有保险类别和所有风险结构的完整资本表。
保险经理和保险中介的最低缴付资本为US$25,000,但法律要求取法定最低额与FSC个案指示的较高者,并持续保持财务稳健。两类持牌人还要维持与业务相称的专业责任、忠实保证及其他保险安排;不能把US$25,000理解为一次性出资后即可忽略负债和持续经营能力。
- 最低缴付资本不是准备金、再保险保障、日常营运资金或FSC可能要求的额外资本的替代物。
- 保险经理和保险中介如资本降至应维持金额以下,须立即书面通知FSC。
- 以目标牌照、险种、保单限额、预计保费、理赔敞口和再保险安排为基础,编制个案资本测算。
| 主体/业务 | 已核验的最低金额 | 重要口径 |
|---|---|---|
| 一般保险专属保险公司 | US$100,000 | 最低缴付资本;仍受偿付能力及FSC个案要求约束 |
| 长期保险专属保险公司 | US$200,000 | 最低缴付资本;仍受偿付能力及FSC个案要求约束 |
| 保险经理 | US$25,000 | 最低缴付资本;取法定额与FSC要求的较高者 |
| 保险中介 | US$25,000 | 最低缴付资本;取法定额与FSC要求的较高者 |
申请预算还应包括准备金、理赔和再保险敞口、日常运营、审计、合规人员及专业保险,而不仅是缴付资本和FSC收费。
FSC官方费用与公司政府费用:数额必须按口径阅读
下列为FSC官网2023年收费规例文本所列美元官方收费,不含注册代理、律师、审计、精算、合规人员、保险、办公室及其他专业服务收费。保险公司年费取决于牌照类别及上一年度保费口径,不能以一个固定“Captive年费”概括全部保险公司。
BVI公司层面的政府成立费及年费也与公司类型和获授权发行股份数有关。可发行不超过50,000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类别,成立费和年费均为US$450;超过50,000股时均为US$1,200。通常,1月至6月成立或续存的公司其后每年5月31日缴年费,7月至12月成立或续存的公司其后每年11月30日缴年费。
- 保险公司续期档位应以收费规例的“上一年度总保费/总毛保费”定义计算,而不是以股本或资产规模代替。
- FSC申请/签发/续期费用与BVI公司成立、年费、名册申报及注册代理费用是不同费用项目。
- 费用金额和到期日应在递交或续期前由注册代理按当日有效收费表逐项确认。
| 事项 | 官方费用(US$) | 口径 |
|---|---|---|
| Category A—F保险公司申请 | 1,000 | 每宗保险公司牌照申请 |
| Category A/B保险公司签发 | 3,500 | 一次性签发费 |
| Category C/D/E/F保险公司签发 | 2,000 | 一次性签发费 |
| Category C SPC保险公司签发 | 7,500 | 一次性签发费 |
| Category A/B年度续期 | 3,500/7,500/10,000 | 按上一年度总保费:0—4,999,999;5,000,000—9,999,999;10,000,000以上 |
| Category C/D/E/F年度续期 | 2,000—7,500 | 按上一年度总毛保费,分六档 |
| Category C SPC年度续期 | 7,500 | 固定类别费 |
| 保险经理申请/签发/续期 | 500/2,000/2,000 | 分别为申请、签发及年度续期 |
| 保险中介申请/签发/续期 | 500/1,000/1,000 | 分别为申请、签发及年度续期 |
| BVI公司成立/年费 | 450或1,200 | 取决于获授权发行股份数和公司类型;常见股份公司阈值为50,000股 |
费用规例可被修订。递交前应由注册代理按申请日的FSC及Registrar收费表确认应付项目、半年度比例、迟延费用和是否有新增申报费;本表不是总预算或报价。
注册地址、实际经营与经济实质:不能互相替代
BVI注册办事处和注册代理是每家BVI Business Company的持续法定要求,但它们不自动证明保险业务已具备足够人员、管理、风险控制或实际经营能力。申请材料应如实写明管理、理赔、精算、承保、再保险、投资、外包和监督在哪里进行,并使其与牌照业务计划一致。
经济实质法把insurance business列为relevant activity,并以《Insurance Act》的定义为准。是否需要满足经济实质测试、何种核心创收活动须在BVI进行以及本地人员、场所和支出的充分程度,取决于实体开展的实际活动和适用税务状态;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保险持牌人的固定员工人数或“注册即合规”公式。
- 把注册地址、指定代表所在地、保险经理所在地及实际董事会/管理活动分别记录。
- 如将关键功能外包,应在业务计划中说明受托方、职责、监督、数据和业务连续性安排。
- 在实施前将保险许可的本地要求、经济实质申报和各股东税务居民地后果一并交由专业顾问审查。
本页不作“零全球税”“无需当地实体”或“无需经济实质”的陈述。BVI税务或经济实质结论并不消除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税务、保险监管或客户保护义务。
申请材料:把业务计划写成可审查的证据链
保险公司申请须使用FSC批准表格并提交详细业务计划。Regulatory Code规定,保险公司计划覆盖首5个经营年度;保险经理及保险中介等其他牌照通常覆盖首3年。所有预测应说明假设、资本来源和资金如何到位;保险公司预测还应经适当压力测试,不能只提供最佳情景。
保险公司计划还应反映拟写保单的类别和类型、保费定价假设、理赔及会计方法、自留额与免赔额、预计偿付能力边际、再保险方案和再保人、止损或超赔保护、投资/资产负债匹配及资本不足时的后续资金来源。经理和中介则应重点阐明所提供服务、客户对象、代理授权、人员、资金、风险、外包和合规控制。
- 公司结构图、直接股东与UBO链、董事和高级人员履历及适当人选声明。
- 经审计或管理账目、启动资金与资金来源说明、三年或五年财务预测及压力测试。
- 承保、理赔、再保险、投资、投诉、利益冲突、外包、合规、AML/CFT、制裁和业务连续性制度。
- 拟任保险经理、指定代表、合规官、MLRO、审计师及精算师(如业务适用)的资料和批准路径。
FSC可要求澄清或补充资料。材料的重点不是堆叠模板,而是每一项安排都能与业务模式、风险承担和负责人对应。
申请流程与时间:完整申请、问询和审批条件决定节奏
可行流程是先完成业务与牌照分类,再确定申请主体、控制链、关键人员、资本与本地安排,随后按批准表格整理业务计划及支持文件、缴纳适用申请费并向FSC提交。FSC会审查申请人及有关人员是否符合保险法、Regulatory Code和适当人选标准,并可就风险、管理、财务资源、再保险和公共利益提出补件问题。
保险法和通用FSC申请页面并未给保险公司、保险经理或保险中介牌照给出可对外承诺的统一审结天数。任何项目排期只能是准备与回复周期的估算,受材料完整度、股权和人员背景、业务复杂度、FSC问询及获批条件影响;不得把预计时间表表述为保证获批或保证发牌日期。
- 先完成事实分类和冲突检查,避免申请中途改变承保主体、客户地区或服务角色。
- 以一次完整递交、可追溯资金来源和可随时响应问询的负责人缩短可控准备周期。
- 只在FSC实际签发牌照且所有条件获满足后,才安排受规管业务启动。
| 阶段 | 应完成的工作 | 时间表达方式 |
|---|---|---|
| 范围确认 | 梳理承保、经纪/代理、保险管理和跨境触点 | 客户准备期估算 |
| 架构与人员 | 公司、股东UBO、董事、高级人员、代表、CO/MLRO和资本方案 | 以资料齐备为前提 |
| 申请编制 | 批准表格、业务计划、财务预测、政策及证明文件 | 以问询轮次调整 |
| FSC审查 | 审核、补件、适当人选及审批条件 | 无固定承诺时限 |
| 获牌后启动 | 满足签发条件、缴费、建立报送与持续控制 | 仅在牌照正式签发和条件满足后进行 |
不得在牌照正式生效前以持牌保险公司、保险经理或保险中介身份招揽、承保、安排保险或对外宣传已获批准。
收购、控制权与业务变更:先取得批准,再完成交易
对BVI保险公司,重大权益或控制权益的出售、转让、质押、其他处分、直接或间接取得,以及导致取得、增加或减少该等权益的配股和股本重组,原则上均须在交易前取得FSC书面批准。申请应由保险公司提出,FSC会评估交易后取得权益人士是否符合适当人选标准。
对保险经理和保险中介,同类重大权益或控制权益变动也适用事先书面批准。若持牌人的权益变动未达重大权益或控制权益门槛,仍须在发生后14日内通知FSC。境外Category B保险公司则应在重大或控制权益人士变动后14日内书面通知FSC,除非适用Regulatory Code或FSC个案调整。
- 保险公司新增或删除保险业务类别、转换保险公司类别,须申请牌照变更或转换。
- BVI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或经营分支、代表/联络办事处,或成立、组建、收购子公司,须FSC事先书面批准。
- 保险代理增列或删除所代表的保险公司,须按第46条申请修改牌照。
- 公司层面的董事、成员、BO、注册办事处、章程或股份变动也可能同步触发Registrar申报。
| 事项 | 保险监管动作 | 登记层面同步事项 |
|---|---|---|
| 重大/控制权益收购或处分 | 事先FSC书面批准 | 更新成员、BO及公司记录(按适用规则) |
| 非重大权益变动 | BVI保险公司/经理/中介14日内通知FSC | 维护并按适用规则申报名册 |
| 新业务类别或牌照类别转换 | FSC申请及批准 | 如章程/股份结构改变,向Registrar办理 |
| 董事或高级人员变动 | 经理/中介任命前审批、离任后14日通知;保险公司按相应审批制度处理 | 董事名册更新及提交 |
以签署日、交割日或生效日倒推监管审批和登记时间。未经批准先交割,FSC可要求撤销、逆转或暂停依赖该交易的活动。
专属/非境内保险公司的保险经理与境外保险公司的代表
Category C、D、E及F保险公司必须持续委任一家持保险经理牌照的公司担任保险经理,并须先取得FSC对该任命的书面批准。此规定说明: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理不是可以合并称作一个“Category E/F牌照”的关系,而是受监管保险公司与持牌专业服务商之间的法定治理关系。
保险经理任命的终止,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理须至少提前30日向FSC通知,除非FSC同意较短期限;任命或终止发生后,保险公司还须在14日内书面通知FSC。如果原保险经理停止任职,保险公司须在14日内依法重新委任合格保险经理。
- 无BVI配备人员办公室的境外Category B保险公司,须持续在BVI委任代表。
- 该代表必须是持保险中介牌照并获委为其保险代理的人,或持保险经理牌照的人。
- 境外保险公司委任或终止代表后14日内应书面通知FSC;终止通知须说明理由。
指定代表(designated representative)是保险经理/保险中介自身的BVI常驻人员要求;境外保险公司的representative则是第24条规定的另一项安排。两者不应混写。
持续维护:财务报表、审慎回报、审计、公司年费与记录
相关保险持牌人须为每个财政年度编制符合Regulatory Code及适用会计标准的财务报表,须经董事会批准并由至少一名董事代表全体董事签署。除适用豁免或较短规定期限外,财务报表及法定随附文件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交FSC;迟交构成违法。FSC也可规定短期财务报表、批准格式回报和其他资料。
FSC于2024年发布国内保险公司、专属保险公司、保险经理和保险中介的更新年度回报表;该公告把2023年回报的期限列为2024年3月31日。应每年直接查阅最新表格和通知,而不能把一年的公告日期永久套用。2025年公司年度财务回报公告还说明:须向FSC报送财务报表的FSC受监管公司,不适用一般第96A条的注册代理年度财务回报要求。
- 持续保存交易、财务状况、保险合同、理赔、再保险、董事会和合规记录。
- 按适用范围维持获批审计师、精算和其他独立人员安排,并在需批准或变更时及时处理。
- 按公司成立/续存日期支付BVI公司年费,并按保险费表在规定日期支付年度牌照费用。
- 定期复核资本、准备金、偿付能力、专业保险、AML/CFT控制和关键人员/股权信息。
“公司没有一般Annual Return”不表示没有报告义务。保险持牌人仍可能有财务报表、审慎/统计回报、审计、经济实质、BO及公司名册更新义务,分别适用不同机关和期限。
Approved Investment Manager:与保险许可的边界纠正
Approved Investment Manager是《Investment Business (Approved Managers) Regulations》下的投资业务审批路径,可管理投资或提供投资意见;它不是保险公司、保险经理或保险中介牌照,不能代替本页所述保险许可。把Approved Manager写进保险Category A—F或以其覆盖承保、经纪、代理和保险管理,均属错误分类。
官方条例规定,完整申请必须在预定开始相关业务日期至少7日前提交,除非FSC书面接受更短期限。只有在该期间内提出申请时,申请人才可自提交日起临时开展相关业务,期限最多30日;FSC可另行延长最多30日。因此,“提交当天即可无限期营业”并不正确:临时资格受完整申请、法定期限及FSC决定约束,FSC拒批时必须立即停止。
- 管理私募或专业基金的资产管理总额不得合计超过US$400 million或等值货币。
- 管理一个或多个封闭式基金时,资产管理上限为US$1 billion;计算口径为总资本承诺额。
- 超过门槛后7日内通知FSC;通常在3个月内恢复合格或提交SIBA牌照申请,否则不再符合Approved Manager资格。
- 2023收费规例:Approved Manager申请费US$1,200,批准费及年度续期费各US$1,800。
经济实质法所称fund management business是要求实体持有SIBA Category 3投资业务牌照的活动。因此Approved Manager不应被自动计入该定义;这不是对其可能开展的其他相关活动的全面经济实质豁免,也与保险业务作为独立relevant activity无关。
货币服务与保险:不得混用分类或营销表述
融资及货币服务属于独立法律制度,应按实际转账、兑换、融资、支付或其他活动另作监管分析。本页不会把货币服务的任何类别、费用或资本要求写进保险公司Category A—F,也不会把保险代理、经纪或保险经理误说成货币服务持牌活动。
同一集团可以有多个受监管实体或业务线,但应分别建立实体、合同、客户、资金流、人员、系统和报送边界。若保险产品附带收款、支付、汇兑、融资或数字资产环节,首先应完成事实分类;保险许可本身不当然授予处理客户资金或开展货币服务的权力。
- 保险:依Insurance Act及保险相关监管文件分类。
- 保险经理/中介:依Insurance Act第37至48A条及Regulatory Code处理。
- 融资及货币服务:应在独立页面按Financing and Money Services Act和最新官方收费资料核验。
为避免错误许可建议,本页不复述未经本次主题核验的货币服务Class A—F、资本或收费数字。
服务定位、署名与信息使用方式
本页由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拟定,并由唐上永(唐生)业务经理讲解;网站可据此协助客户梳理业务事实、准备材料清单、协调注册代理及跟进申请沟通。该署名仅说明内容与服务定位,不构成BVI FSC、BVI政府、保险公司、税务机关或任何审计机构的背书。
是否受理、是否补件、是否附加条件及是否获批,均由BVI FSC依法律和个案材料独立决定。本站不虚构成功案例、批准率、客户数量、审批速度或税务结果;如法规、收费表、VIRRGIN功能、年度表格或个案事实更新,应以申请日的官方资料和持牌BVI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 适合:初步牌照分类、材料准备、公司与人员治理梳理、持续合规日历设计。
- 需另行专业意见:具体保单/客户国监管、税务居民地、制裁与AML/CFT个案、收购交割、争议及BO披露申请。
- 重要数字均以美元(US$)展示,并已在有关章节说明申请、签发、续期、资本或登记的不同口径。
核验日期为2026-11-02。FSC官网PDF和公告会修订或更新,建议在递交、交易或年度续期前再次打开对应官方来源确认版本。
本路径常见问题
01BVI保险公司的Category E和F是否分别是保险经理和保险中介牌照?
不是。Category E和F均为保险公司类别:E只承保关联方业务,F以关联方业务为主并在法定限定范围内承保有限非关联方业务。保险经理和保险中介须按《Insurance Act》第40条另行获牌。
查阅监管依据02保险中介可以同时做保险经纪和保险代理吗?
持保险代理牌照的人可同时作为保险经纪行事,无须另取牌照;但持保险经纪牌照的人不得作为保险代理行事。代理牌照还须列明其代表的保险公司。
查阅监管依据03申请保险经理或保险中介必须用BVI公司吗?
是。保险经理牌照和保险中介牌照由BVI Business Company申请。保险公司中,A、C、D、E、F也由BVI Business Company申请;Category B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境外公司。
查阅监管依据04专属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是多少?
FSC FAQ列示,一般保险专属保险公司的最低缴付资本为US$100,000,长期保险专属保险公司为US$200,000。实际资本还须足以支持拟议业务、负债和偿付能力,FSC可要求更高金额。
查阅监管依据05保险经理和保险中介的最低缴付资本是多少?
Regulatory Code规定为US$25,000,但《Insurance Act》要求维持法定最低额与FSC个案指示的较高者,并须维持财务稳健和适当的专业责任等保险安排。
查阅监管依据06保险经理和保险中介必须有BVI常驻人员吗?
原则上必须各自持续委任一名获FSC批准、适当人选且实际居于BVI的designated representative。保险中介在员工不超过3人、预计营业额不超过US$200,000或业务性质、规模、复杂度足以支持时,可向FSC申请豁免;豁免不是自动的。
查阅监管依据07Category C至F保险公司是否必须委任保险经理?
是。Category C、D、E及F保险公司必须持续委任持牌保险经理,并先取得FSC对任命的书面批准。终止安排一般须提前至少30日通知FSC,任命或终止后还有14日书面通知义务。
查阅监管依据08境外Category B保险公司必须在BVI设有人员办公室吗?
法律并非一概要求人员办公室,但没有staffed office的境外保险公司必须持续委任BVI代表;该代表须为获委任代理的持牌保险中介,或持牌保险经理。具体本地安排还要与经营、经济实质和业务计划共同评估。
查阅监管依据09保险牌照FSC官方费用是多少?
保险公司Category A至F申请费均为US$1,000。签发费为A/B US$3,500,C/D/E/F US$2,000,Category C SPC为US$7,500;年费按类别及上一年度保费档位计算。保险经理申请/签发/续期为US$500/2,000/2,000,保险中介为US$500/1,000/1,000。
查阅监管依据10BVI公司成立和年费是否一律是US$450?
不是。常见可发行不超过50,000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费和年费均为US$450;可发行超过50,000股时均为US$1,200。其他公司类型或特别结构可适用其他费用,递交前应由注册代理确认。
查阅监管依据11成员、董事及受益所有权资料在2025年后如何申报?
所有BVI Business Companies及有限合伙自2025年1月2日起经VIRRGIN向Registrar申报BO资料;FSC明确成员名册即使没有变化也须按新制度重新申报。董事、成员和BO是彼此独立的登记交易。
查阅监管依据12董事姓名现在是否对任何人全面公开?
不应作此绝对表述。FSC公开的Search Report标准内容并未列出董事姓名;董事名册存在申报和维护义务,但具体文件的可取得性应按适用法律、交易历史、申请程序和费用核验。BO合法利益访问又是另一套程序。
查阅监管依据13什么是受益所有权的合法利益访问?
自2026年4月1日起,FSC启用对BO名册的合法利益请求功能。注册代理可在规定5日及后续5日内提出异议和反对披露申请;这是受益所有权资料的专门请求程序,不是公司全部资料或董事名册的一般公开查询。
查阅监管依据14保险持牌人是否还要交Annual Return?
不能用一个“要”或“不用”概括。保险持牌人须按保险法提交财务报表及适用审慎/统计回报;FSC 2025年公告说明,需向FSC报送财务报表的受监管公司不适用一般第96A条的注册代理年度财务回报。BO、成员、董事及经济实质等申报仍须分别处理。
查阅监管依据15Approved Manager能否代替保险经理或保险牌照?
不能。Approved Investment Manager是投资管理/投资意见的审批路径,不授权承保、保险经纪、保险代理或提供需持保险经理牌照的保险管理服务。完整申请须在预定开始日前至少7日提交;满足该条件时可自提交日起临时经营最多30日(FSC可另延最多30日),并非提交即取得无限期经营资格。其US$400 million/US$1 billion上限和US$1,200/US$1,800费用均属于投资业务制度。
查阅监管依据官方依据与版本核验
以下链接便于核验法律、申请指引及费用。旧版文件可能仍留在官方资料库,提交前须确认最新适用版本。
- BVI FSC保险部门介绍
- Insurance Act, 2008(FSC官网法案文本)
- Insurance Regulations(FSC官网规例文本)
- Regulatory Code, 2009(FSC官网文本)
- Financial Services Fees Amendment Regulations, 2023
- FSC FAQ:专属保险资本要求
- FSC FAQ:保险中介牌照要求
- FSC通用牌照申请说明
- BVI Business Companies Act(FSC官网文本)
- FSC公司结构与注册代理说明
- FSC受益所有权申报实施更新(2025年第12号行业通告)
- FSC合法利益交易及查阅BO名册启动(2026年第11号行业通告)
- FSC更新保险年度回报表(2024年第1号行业通告)
- FSC公司初始年度财务回报申报通告(2025年第26号)
- Economic Substance Companies and Limited Partnerships Act
- Approved Investment Managers Guidelines
- FSC BVI注册实体查询说明
- Investment Business (Approved Managers) Regulations, 2012
本页资料核验与修正说明
- 纠正原指南将保险经理和保险中介列为保险公司Category E/F的错误:Category A至F均为保险公司牌照类别;保险经理、保险中介和损失理算师按Insurance Act第40条另行持牌。
- 纠正原指南对Category的简化错配:Category A为BVI公司可办包括境内业务的保险,Category B为受本国监管的境外公司,Category C为非境内保险(可依牌照办非公开市场再保险),Category D为再保险,E/F为关联方/有限非关联方业务安排。
- 纠正“Captive年费US$2,500”等单一固定数额:2023官方收费规例显示保险公司申请费为US$1,000,签发及年度续期按类别、SPC状态和上一年度保费档位分层;保险经理与保险中介的申请/签发/续期分别为US$500/2,000/2,000及US$500/1,000/1,000。
- 纠正原指南将Approved Manager收费写为US$1,000/1,500:2023收费规例的Approved Investment Manager申请费为US$1,200,批准费和年度续期费各为US$1,800。其完整申请通常须在拟开始活动前至少7日提交,不能表述为提交即刻营业。
- 纠正把Approved Manager、保险经理或保险中介与经济实质一概而论的说法:经济实质法将insurance business列为独立relevant activity;fund management business定义指要求持有SIBA Category 3牌照的活动,Approved Manager不应自动纳入该定义,也不因此取得其他活动的全面豁免。
- 纠正原指南混列货币服务和保险分类的写法:本页删除未经本主题核验的货币服务Class A—F、资本和费用数字;货币服务须按Financing and Money Services Act另行分类,不能与Insurance Act的Category A—F混用。
- 纠正将董事姓名“一律公开”或公司资料“一律保密”的二元表述:董事名册有维护和申报义务,但FSC标准Search Report项目未列董事姓名;BO的合法利益访问自2026年4月启用,属于独立且有异议/上诉程序的BO名册机制。
- 纠正原指南把所有持牌实体都写成同一年度申报表和相同期限:保险法项下有财务报表和审慎/统计回报;FSC受监管并向FSC报送财务报表的实体不适用一般第96A条注册代理年度财务回报。应按实体、表格和当年FSC通告分别管理。
- 删除无官方依据的批准率、成功案例、固定4—12个月审批承诺、固定本地员工人数、全球零税和“注册办事处即满足实际经营”的宣传性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