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範圍:三類保險許可,不是泛金融牌照目錄
BVI FSC保險部門審慎監管在或自BVI開展的保險業務,並處理保險公司、保險經理、保險中介(代理及經紀)和損失理算師的許可。任何人不得無牌在或自BVI開展或聲稱開展相應業務;BVI Business Company即使只在境外開展相關業務,也會被視為自BVI開展該業務。
本頁只解釋保險公司、保險經理和保險中介。業務是否同時觸發證券投資、虛擬資產、信託公司或融資及貨幣服務制度,必須另按對應法律逐項判斷;不得因為同屬FSC監管便用一個保險許可覆蓋其他受規管活動。
- 先確認誰承保風險、誰向投保人提供或安排保險、誰提供保險管理專業服務。
- 再確認風險是否涉及BVI境內的domestic business,以及擬由BVI公司還是境外保險公司持牌。
- 牌照僅授權牌照寫明的類別、保險業務類別和條件,不當然覆蓋新增產品或地區。
未獲相應許可開展或自稱開展保險、保險經理或保險中介業務,屬於法定禁止行為;本頁不能替代針對具體產品、客户地點及營銷方式的法律分類意見。
保險公司Category A至F:正確理解法定業務資格
《Insurance Act》第7條將保險公司牌照分為Category A至F。A、C、D、E及F只能發給BVI Business Company;B只可發給在BVI以外司法管轄區成立、註冊或設立的公司。Category B申請人還須證明其在本國已獲相應授權、擬辦業務在本國合法且接受本國保險監管。
Category並不等於一張可無限承保的通行證。牌照必須列明獲准的保險業務類別;未載明的業務類別不受授權。申請時應將保單種類、保費定價、理賠、再保險、資產負債匹配和償付能力安排對應到擬申請類別。
- Category A:BVI Business Company,可經營保險業務,包括domestic business。
- Category B:境外公司,可在BVI經營保險業務,包括domestic business。
- Category C:BVI Business Company,可經營非domestic保險;如牌照準許,可辦非公開市場再保險。
- Category D:BVI Business Company,可經營再保險,包括open-market reinsurance。
- Category E:BVI Business Company,只可承保related party business。
- Category F:BVI Business Company,以related party business為主,並只在為滿足外國法允許的保險公司資格所需的範圍內承保有限unrelated party business。
| 類別 | 可申請主體 | 法定核心授權 |
|---|---|---|
| A | BVI Business Company | 保險業務,包括BVI境內業務 |
| B | 境外成立/註冊公司 | 在BVI經營保險業務,包括BVI境內業務 |
| C | BVI Business Company | 非境內保險;牌照可准許非公開市場再保險 |
| D | BVI Business Company | 再保險,包括公開市場再保險 |
| E | BVI Business Company | 僅關聯方保險 |
| F | BVI Business Company | 關聯方保險加符合法定限定的有限非關聯方保險 |
related party business和open-market reinsurance均有法定定義。應以實際股權、控制及合同關係分析,不能僅因集團內部稱呼為“captive”便自行定類。
保險經理、保險經紀與保險代理:獨立牌照,不是Category E/F
保險經理是向保險公司提供保險專業知識的人;保險中介則是保險代理或保險經紀。兩者均須按《Insurance Act》第40條單獨申請牌照,申請主體須為BVI Business Company。損失理算師也是第40條體系下的獨立類別,但不在本頁服務範圍內。
保險中介牌照只能列為保險經紀或保險代理。代理牌照須註明獲委任或將獲委任的保險公司;代理若停止代表某保險公司,應在14日內書面通知FSC。經紀不得兼任代理,而已持代理牌照者可同時以經紀身份行事,無須另取一張牌照。
- 保險經理:提供保險專業管理服務,不能無牌對外經營。
- 保險經紀:代表客户安排或協商保險,不得將其描述為保險代理。
- 保險代理:代表牌照上列明的保險公司;增列或刪除保險公司應向FSC申請變更。
- BVI境內業務的保險佣金,不得支付給未持保險中介牌照者。
不得把Insurance Manager、Insurance Intermediary或Loss Adjuster稱為Category E或F“保險公司”。E/F仍是保險公司類別,這一分類錯誤會直接影響申請主體、資本、代表及持續監管安排。
申請主體、公司註冊與註冊代理
如擬申請Category A、C、D、E或F保險公司牌照,法定申請主體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BVI Business Company。保險經理和保險中介同樣由BVI Business Company申請。Category B則面向滿足本國授權與監管條件的境外公司,而非可由任意BVI空殼替代。
每家BVI Business Company必須持續在BVI維持註冊辦事處和註冊代理。公司還須在註冊代理辦事處保留或存放章程、成員名冊、董事名冊及已提交文件副本,並保存足以説明交易和財務狀況的記錄。註冊代理是公司法上的法定聯繫點,不會自動承擔保險經理、合規官或實際管理人的角色。
- 公司設立申請只能由擬任註冊代理向Registrar提交。
- 公司設立與FSC保險許可為兩條相互銜接但不同的程序。
- 擬用SPC結構時,除公司設立外還須審查保險法下增加segregated portfolio或cell的審批要求。
董事名冊、董事姓名與“公開”邊界
BVI公司須保有董事名冊。FSC官網可取得的《BVI Business Companies Act》文本規定,首任董事任命後21日內須向Registrar提交董事名冊副本;此後董事名冊發生變更,須在30日內提交反映變更的副本。2025年的VIRRGIN公告也確認,董事、成員和BO均為獨立登記交易。
但不應籠統宣稱“董事姓名已對公眾完全公開”。FSC於2025年9月更新的公共查詢説明列出的Search Report內容包括公司名稱、編號、類型、成立日期、狀態、註冊代理及地址、股份/資本資料和交易歷史,並未將董事姓名列為Search Report的標準字段。對某項董事資料能否取得,應按交易記錄、可申請文件、當時生效的公司法及支付的檢索費判斷。
- 向Registrar申報董事名冊,不等於把所有董事資料自動放入一般Search Report。
- 公司及持牌人的董事/高級人員任命還可能同時觸發FSC的事先批准要求。
- 不要把董事名冊查詢、成員名冊文件和BO名冊的訪問規則混為一項。
本頁不承諾任何人可通過一般公開檢索取得董事姓名,也不建議以舊版“完全保密”或“全面公開”宣傳替代對具體檢索請求的現行法律核驗。
受益所有權的合法利益訪問:不是一般公開名冊
BVI FSC於2026年4月1日啓用“Legitimate Interest”交易及請求查閲BO名冊的功能。這是針對受益所有權資料的請求、異議和上訴程序,並不等同於所有公司資料向任何公眾自動開放,也不應被外推為董事名冊或成員名冊的一般公開制度。
收到請求後,註冊代理有5日提交異議通知,隨後另有5日提交反對披露BO資料的申請。Registrar作出決定後,擬上訴意向應在3日內提交,正式上訴通知在其後21日內提交;沒有異議或反對時,FSC説明該交易的運營處理期為12日。
- 由註冊代理維護專用通知郵箱,確保及時收到請求和決定。
- 支持文件應為英文或附英文譯本的PDF;FSC要求有效KYC文件經過認證。
- 涉及執法、主管機關、保密調查或披露豁免的情形,應將請求交由BVI律師和註冊代理按當時有效程序處理。
2025年實施更新曾指出,BO資料的訪問當時限於指定主管機關和執法機關;2026年公告所述的合法利益請求功能已啓動。應採用啓動後的具體時限,不要套用舊公告的臨時訪問描述。
董事、高級人員、合規官、MLRO與指定代表
保險公司、保險經理和保險中介的關鍵人員須經適當人選審查。對保險經理和保險中介,董事或高級人員不得在未獲FSC事先書面批准前任命;如離任或不再受僱,持牌人須在14日內書面通知FSC並説明原因。保險公司申請亦須證明董事、高級人員及持有重大/控制權益人士符合適當人選標準。
Regulatory Code要求持牌人建立合規政策、系統、合規手冊,並任命獲FSC批准、具備適當技能經驗且適當人選的合規官,除非適用法定豁免。MLRO的委任、獨立性、可得性和AML/CFT職責還須按反洗錢法律及業務風險配置;不能把CO與MLRO的名稱互換,也不應預設所有情況下均由同一人兼任。
- 保險經理和保險中介均須持續委任一名獲FSC批准、適當人選且實際居於BVI的自然人擔任designated representative。
- 該代表在某年離開BVI累計超過120日,法定上不視為實際居於BVI。
- 代表任命或終止後14日內通知FSC;終止通知須載明理由。
- 保險中介如員工不超過3人、預計年營業額不超過US$200,000,或其性質、規模及複雜度足以支持,才可申請FSC豁免委任代表;豁免不是自動生效,保險經理不適用該項一般豁免。
指定代表、合規官、MLRO、董事和高級人員雖可在組織內分工或在合法條件下外包,但董事會仍對公司治理、合規制度和財務穩健承擔最終責任。
資本、償付能力與專業責任保障
保險公司獲牌時須擁有不低於法定要求的繳付資本,並在經營中維持資本資源和償付能力;FSC可按風險、業務範圍和再保險安排要求高於最低數額。對專屬保險業務,FSC FAQ列示一般保險專屬保險公司的最低繳付資本為US$100,000,長期保險專屬保險公司為US$200,000。該數字不是所有Category A至F、所有保險類別和所有風險結構的完整資本表。
保險經理和保險中介的最低繳付資本為US$25,000,但法律要求取法定最低額與FSC個案指示的較高者,並持續保持財務穩健。兩類持牌人還要維持與業務相稱的專業責任、忠實保證及其他保險安排;不能把US$25,000理解為一次性出資後即可忽略負債和持續經營能力。
- 最低繳付資本不是準備金、再保險保障、日常營運資金或FSC可能要求的額外資本的替代物。
- 保險經理和保險中介如資本降至應維持金額以下,須立即書面通知FSC。
- 以目標牌照、險種、保單限額、預計保費、理賠敞口和再保險安排為基礎,編制個案資本測算。
| 主體/業務 | 已核驗的最低金額 | 重要口徑 |
|---|---|---|
| 一般保險專屬保險公司 | US$100,000 | 最低繳付資本;仍受償付能力及FSC個案要求約束 |
| 長期保險專屬保險公司 | US$200,000 | 最低繳付資本;仍受償付能力及FSC個案要求約束 |
| 保險經理 | US$25,000 | 最低繳付資本;取法定額與FSC要求的較高者 |
| 保險中介 | US$25,000 | 最低繳付資本;取法定額與FSC要求的較高者 |
申請預算還應包括準備金、理賠和再保險敞口、日常運營、審計、合規人員及專業保險,而不僅是繳付資本和FSC收費。
FSC官方費用與公司政府費用:數額必須按口徑閲讀
下列為FSC官網2023年收費規例文本所列美元官方收費,不含註冊代理、律師、審計、精算、合規人員、保險、辦公室及其他專業服務收費。保險公司年費取決於牌照類別及上一年度保費口徑,不能以一個固定“Captive年費”概括全部保險公司。
BVI公司層面的政府成立費及年費也與公司類型和獲授權發行股份數有關。可發行不超過50,000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類別,成立費和年費均為US$450;超過50,000股時均為US$1,200。通常,1月至6月成立或續存的公司其後每年5月31日繳年費,7月至12月成立或續存的公司其後每年11月30日繳年費。
- 保險公司續期檔位應以收費規例的“上一年度總保費/總毛保費”定義計算,而不是以股本或資產規模代替。
- FSC申請/簽發/續期費用與BVI公司成立、年費、名冊申報及註冊代理費用是不同費用項目。
- 費用金額和到期日應在遞交或續期前由註冊代理按當日有效收費表逐項確認。
| 事項 | 官方費用(US$) | 口徑 |
|---|---|---|
| Category A—F保險公司申請 | 1,000 | 每宗保險公司牌照申請 |
| Category A/B保險公司簽發 | 3,500 | 一次性簽發費 |
| Category C/D/E/F保險公司簽發 | 2,000 | 一次性簽發費 |
| Category C SPC保險公司簽發 | 7,500 | 一次性簽發費 |
| Category A/B年度續期 | 3,500/7,500/10,000 | 按上一年度總保費:0—4,999,999;5,000,000—9,999,999;10,000,000以上 |
| Category C/D/E/F年度續期 | 2,000—7,500 | 按上一年度總毛保費,分六檔 |
| Category C SPC年度續期 | 7,500 | 固定類別費 |
| 保險經理申請/簽發/續期 | 500/2,000/2,000 | 分別為申請、簽發及年度續期 |
| 保險中介申請/簽發/續期 | 500/1,000/1,000 | 分別為申請、簽發及年度續期 |
| BVI公司成立/年費 | 450或1,200 | 取決於獲授權發行股份數和公司類型;常見股份公司閾值為50,000股 |
費用規例可被修訂。遞交前應由註冊代理按申請日的FSC及Registrar收費表確認應付項目、半年度比例、遲延費用和是否有新增申報費;本表不是總預算或報價。
註冊地址、實際經營與經濟實質:不能互相替代
BVI註冊辦事處和註冊代理是每家BVI Business Company的持續法定要求,但它們不自動證明保險業務已具備足夠人員、管理、風險控制或實際經營能力。申請材料應如實寫明管理、理賠、精算、承保、再保險、投資、外包和監督在哪裏進行,並使其與牌照業務計劃一致。
經濟實質法把insurance business列為relevant activity,並以《Insurance Act》的定義為準。是否需要滿足經濟實質測試、何種核心創收活動須在BVI進行以及本地人員、場所和支出的充分程度,取決於實體開展的實際活動和適用税務狀態;沒有一個適用於所有保險持牌人的固定員工人數或“註冊即合規”公式。
- 把註冊地址、指定代表所在地、保險經理所在地及實際董事會/管理活動分別記錄。
- 如將關鍵功能外包,應在業務計劃中説明受託方、職責、監督、數據和業務連續性安排。
- 在實施前將保險許可的本地要求、經濟實質申報和各股東税務居民地後果一併交由專業顧問審查。
本頁不作“零全球税”“無需當地實體”或“無需經濟實質”的陳述。BVI税務或經濟實質結論並不消除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税務、保險監管或客户保護義務。
申請材料:把業務計劃寫成可審查的證據鏈
保險公司申請須使用FSC批准表格並提交詳細業務計劃。Regulatory Code規定,保險公司計劃覆蓋首5個經營年度;保險經理及保險中介等其他牌照通常覆蓋首3年。所有預測應説明假設、資本來源和資金如何到位;保險公司預測還應經適當壓力測試,不能只提供最佳情景。
保險公司計劃還應反映擬寫保單的類別和類型、保費定價假設、理賠及會計方法、自留額與免賠額、預計償付能力邊際、再保險方案和再保人、止損或超賠保護、投資/資產負債匹配及資本不足時的後續資金來源。經理和中介則應重點闡明所提供服務、客户對象、代理授權、人員、資金、風險、外包和合規控制。
- 公司結構圖、直接股東與UBO鏈、董事和高級人員履歷及適當人選聲明。
- 經審計或管理賬目、啓動資金與資金來源説明、三年或五年財務預測及壓力測試。
- 承保、理賠、再保險、投資、投訴、利益衝突、外包、合規、AML/CFT、制裁和業務連續性制度。
- 擬任保險經理、指定代表、合規官、MLRO、審計師及精算師(如業務適用)的資料和批准路徑。
FSC可要求澄清或補充資料。材料的重點不是堆疊模板,而是每一項安排都能與業務模式、風險承擔和負責人對應。
申請流程與時間:完整申請、問詢和審批條件決定節奏
可行流程是先完成業務與牌照分類,再確定申請主體、控制鏈、關鍵人員、資本與本地安排,隨後按批准表格整理業務計劃及支持文件、繳納適用申請費並向FSC提交。FSC會審查申請人及有關人員是否符合保險法、Regulatory Code和適當人選標準,並可就風險、管理、財務資源、再保險和公共利益提出補件問題。
保險法和通用FSC申請頁面並未給保險公司、保險經理或保險中介牌照給出可對外承諾的統一審結天數。任何項目排期只能是準備與回覆週期的估算,受材料完整度、股權和人員背景、業務複雜度、FSC問詢及獲批條件影響;不得把預計時間表表述為保證獲批或保證發牌日期。
- 先完成事實分類和衝突檢查,避免申請中途改變承保主體、客户地區或服務角色。
- 以一次完整遞交、可追溯資金來源和可隨時響應問詢的負責人縮短可控準備週期。
- 只在FSC實際簽發牌照且所有條件獲滿足後,才安排受規管業務啓動。
| 階段 | 應完成的工作 | 時間表達方式 |
|---|---|---|
| 範圍確認 | 梳理承保、經紀/代理、保險管理和跨境觸點 | 客户準備期估算 |
| 架構與人員 | 公司、股東UBO、董事、高級人員、代表、CO/MLRO和資本方案 | 以資料齊備為前提 |
| 申請編制 | 批准表格、業務計劃、財務預測、政策及證明文件 | 以問詢輪次調整 |
| FSC審查 | 審核、補件、適當人選及審批條件 | 無固定承諾時限 |
| 獲牌後啓動 | 滿足簽發條件、繳費、建立報送與持續控制 | 僅在牌照正式簽發和條件滿足後進行 |
不得在牌照正式生效前以持牌保險公司、保險經理或保險中介身份招攬、承保、安排保險或對外宣傳已獲批准。
收購、控制權與業務變更:先取得批准,再完成交易
對BVI保險公司,重大權益或控制權益的出售、轉讓、質押、其他處分、直接或間接取得,以及導致取得、增加或減少該等權益的配股和股本重組,原則上均須在交易前取得FSC書面批准。申請應由保險公司提出,FSC會評估交易後取得權益人士是否符合適當人選標準。
對保險經理和保險中介,同類重大權益或控制權益變動也適用事先書面批准。若持牌人的權益變動未達重大權益或控制權益門檻,仍須在發生後14日內通知FSC。境外Category B保險公司則應在重大或控制權益人士變動後14日內書面通知FSC,除非適用Regulatory Code或FSC個案調整。
- 保險公司新增或刪除保險業務類別、轉換保險公司類別,須申請牌照變更或轉換。
- BVI保險公司在境外設立或經營分支、代表/聯絡辦事處,或成立、組建、收購子公司,須FSC事先書面批准。
- 保險代理增列或刪除所代表的保險公司,須按第46條申請修改牌照。
- 公司層面的董事、成員、BO、註冊辦事處、章程或股份變動也可能同步觸發Registrar申報。
| 事項 | 保險監管動作 | 登記層面同步事項 |
|---|---|---|
| 重大/控制權益收購或處分 | 事先FSC書面批准 | 更新成員、BO及公司記錄(按適用規則) |
| 非重大權益變動 | BVI保險公司/經理/中介14日內通知FSC | 維護並按適用規則申報名冊 |
| 新業務類別或牌照類別轉換 | FSC申請及批准 | 如章程/股份結構改變,向Registrar辦理 |
| 董事或高級人員變動 | 經理/中介任命前審批、離任後14日通知;保險公司按相應審批制度處理 | 董事名冊更新及提交 |
以簽署日、交割日或生效日倒推監管審批和登記時間。未經批准先交割,FSC可要求撤銷、逆轉或暫停依賴該交易的活動。
專屬/非境內保險公司的保險經理與境外保險公司的代表
Category C、D、E及F保險公司必須持續委任一家持保險經理牌照的公司擔任保險經理,並須先取得FSC對該任命的書面批准。此規定説明:保險公司與保險經理不是可以合併稱作一個“Category E/F牌照”的關係,而是受監管保險公司與持牌專業服務商之間的法定治理關係。
保險經理任命的終止,保險公司和保險經理須至少提前30日向FSC通知,除非FSC同意較短期限;任命或終止發生後,保險公司還須在14日內書面通知FSC。如果原保險經理停止任職,保險公司須在14日內依法重新委任合格保險經理。
- 無BVI配備人員辦公室的境外Category B保險公司,須持續在BVI委任代表。
- 該代表必須是持保險中介牌照並獲委為其保險代理的人,或持保險經理牌照的人。
- 境外保險公司委任或終止代表後14日內應書面通知FSC;終止通知須説明理由。
指定代表(designated representative)是保險經理/保險中介自身的BVI常駐人員要求;境外保險公司的representative則是第24條規定的另一項安排。兩者不應混寫。
持續維護:財務報表、審慎回報、審計、公司年費與記錄
相關保險持牌人須為每個財政年度編制符合Regulatory Code及適用會計標準的財務報表,須經董事會批准並由至少一名董事代表全體董事簽署。除適用豁免或較短規定期限外,財務報表及法定隨附文件須在財政年度結束後6個月內交FSC;遲交構成違法。FSC也可規定短期財務報表、批准格式回報和其他資料。
FSC於2024年發佈國內保險公司、專屬保險公司、保險經理和保險中介的更新年度回報表;該公告把2023年回報的期限列為2024年3月31日。應每年直接查閲最新表格和通知,而不能把一年的公告日期永久套用。2025年公司年度財務回報公告還説明:須向FSC報送財務報表的FSC受監管公司,不適用一般第96A條的註冊代理年度財務回報要求。
- 持續保存交易、財務狀況、保險合同、理賠、再保險、董事會和合規記錄。
- 按適用範圍維持獲批審計師、精算和其他獨立人員安排,並在需批准或變更時及時處理。
- 按公司成立/續存日期支付BVI公司年費,並按保險費表在規定日期支付年度牌照費用。
- 定期複核資本、準備金、償付能力、專業保險、AML/CFT控制和關鍵人員/股權信息。
“公司沒有一般Annual Return”不表示沒有報告義務。保險持牌人仍可能有財務報表、審慎/統計回報、審計、經濟實質、BO及公司名冊更新義務,分別適用不同機關和期限。
Approved Investment Manager:與保險許可的邊界糾正
Approved Investment Manager是《Investment Business (Approved Managers) Regulations》下的投資業務審批路徑,可管理投資或提供投資意見;它不是保險公司、保險經理或保險中介牌照,不能代替本頁所述保險許可。把Approved Manager寫進保險Category A—F或以其覆蓋承保、經紀、代理和保險管理,均屬錯誤分類。
官方條例規定,完整申請必須在預定開始相關業務日期至少7日前提交,除非FSC書面接受更短期限。只有在該期間內提出申請時,申請人才可自提交日起臨時開展相關業務,期限最多30日;FSC可另行延長最多30日。因此,“提交當天即可無限期營業”並不正確:臨時資格受完整申請、法定期限及FSC決定約束,FSC拒批時必須立即停止。
- 管理私募或專業基金的資產管理總額不得合計超過US$400 million或等值貨幣。
- 管理一個或多個封閉式基金時,資產管理上限為US$1 billion;計算口徑為總資本承諾額。
- 超過門檻後7日內通知FSC;通常在3個月內恢復合格或提交SIBA牌照申請,否則不再符合Approved Manager資格。
- 2023收費規例:Approved Manager申請費US$1,200,批准費及年度續期費各US$1,800。
經濟實質法所稱fund management business是要求實體持有SIBA Category 3投資業務牌照的活動。因此Approved Manager不應被自動計入該定義;這不是對其可能開展的其他相關活動的全面經濟實質豁免,也與保險業務作為獨立relevant activity無關。
貨幣服務與保險:不得混用分類或營銷表述
融資及貨幣服務屬於獨立法律制度,應按實際轉賬、兑換、融資、支付或其他活動另作監管分析。本頁不會把貨幣服務的任何類別、費用或資本要求寫進保險公司Category A—F,也不會把保險代理、經紀或保險經理誤説成貨幣服務持牌活動。
同一集團可以有多個受監管實體或業務線,但應分別建立實體、合同、客户、資金流、人員、系統和報送邊界。若保險產品附帶收款、支付、匯兑、融資或數字資產環節,首先應完成事實分類;保險許可本身不當然授予處理客户資金或開展貨幣服務的權力。
- 保險:依Insurance Act及保險相關監管文件分類。
- 保險經理/中介:依Insurance Act第37至48A條及Regulatory Code處理。
- 融資及貨幣服務:應在獨立頁面按Financing and Money Services Act和最新官方收費資料核驗。
為避免錯誤許可建議,本頁不復述未經本次主題核驗的貨幣服務Class A—F、資本或收費數字。
服務定位、署名與信息使用方式
本頁由仁港永勝(香港)有限公司擬定,並由唐上永(唐生)業務經理講解;網站可據此協助客户梳理業務事實、準備材料清單、協調註冊代理及跟進申請溝通。該署名僅説明內容與服務定位,不構成BVI FSC、BVI政府、保險公司、税務機關或任何審計機構的背書。
是否受理、是否補件、是否附加條件及是否獲批,均由BVI FSC依法律和個案材料獨立決定。本站不虛構成功案例、批准率、客户數量、審批速度或税務結果;如法規、收費表、VIRRGIN功能、年度表格或個案事實更新,應以申請日的官方資料和持牌BVI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 適合:初步牌照分類、材料準備、公司與人員治理梳理、持續合規日曆設計。
- 需另行專業意見:具體保單/客户國監管、税務居民地、制裁與AML/CFT個案、收購交割、爭議及BO披露申請。
- 重要數字均以美元(US$)展示,並已在有關章節説明申請、簽發、續期、資本或登記的不同口徑。
核驗日期為2026-11-02。FSC官網PDF和公告會修訂或更新,建議在遞交、交易或年度續期前再次打開對應官方來源確認版本。
本路徑常見問題
01BVI保險公司的Category E和F是否分別是保險經理和保險中介牌照?
不是。Category E和F均為保險公司類別:E只承保關聯方業務,F以關聯方業務為主並在法定限定範圍內承保有限非關聯方業務。保險經理和保險中介須按《Insurance Act》第40條另行獲牌。
查閲監管依據02保險中介可以同時做保險經紀和保險代理嗎?
持保險代理牌照的人可同時作為保險經紀行事,無須另取牌照;但持保險經紀牌照的人不得作為保險代理行事。代理牌照還須列明其代表的保險公司。
查閲監管依據03申請保險經理或保險中介必須用BVI公司嗎?
是。保險經理牌照和保險中介牌照由BVI Business Company申請。保險公司中,A、C、D、E、F也由BVI Business Company申請;Category B適用於符合條件的境外公司。
查閲監管依據04專屬保險公司的最低資本是多少?
FSC FAQ列示,一般保險專屬保險公司的最低繳付資本為US$100,000,長期保險專屬保險公司為US$200,000。實際資本還須足以支持擬議業務、負債和償付能力,FSC可要求更高金額。
查閲監管依據05保險經理和保險中介的最低繳付資本是多少?
Regulatory Code規定為US$25,000,但《Insurance Act》要求維持法定最低額與FSC個案指示的較高者,並須維持財務穩健和適當的專業責任等保險安排。
查閲監管依據06保險經理和保險中介必須有BVI常駐人員嗎?
原則上必須各自持續委任一名獲FSC批准、適當人選且實際居於BVI的designated representative。保險中介在員工不超過3人、預計營業額不超過US$200,000或業務性質、規模、複雜度足以支持時,可向FSC申請豁免;豁免不是自動的。
查閲監管依據07Category C至F保險公司是否必須委任保險經理?
是。Category C、D、E及F保險公司必須持續委任持牌保險經理,並先取得FSC對任命的書面批准。終止安排一般須提前至少30日通知FSC,任命或終止後還有14日書面通知義務。
查閲監管依據08境外Category B保險公司必須在BVI設有人員辦公室嗎?
法律並非一概要求人員辦公室,但沒有staffed office的境外保險公司必須持續委任BVI代表;該代表須為獲委任代理的持牌保險中介,或持牌保險經理。具體本地安排還要與經營、經濟實質和業務計劃共同評估。
查閲監管依據09保險牌照FSC官方費用是多少?
保險公司Category A至F申請費均為US$1,000。簽發費為A/B US$3,500,C/D/E/F US$2,000,Category C SPC為US$7,500;年費按類別及上一年度保費檔位計算。保險經理申請/簽發/續期為US$500/2,000/2,000,保險中介為US$500/1,000/1,000。
查閲監管依據10BVI公司成立和年費是否一律是US$450?
不是。常見可發行不超過50,000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費和年費均為US$450;可發行超過50,000股時均為US$1,200。其他公司類型或特別結構可適用其他費用,遞交前應由註冊代理確認。
查閲監管依據11成員、董事及受益所有權資料在2025年後如何申報?
所有BVI Business Companies及有限合夥自2025年1月2日起經VIRRGIN向Registrar申報BO資料;FSC明確成員名冊即使沒有變化也須按新制度重新申報。董事、成員和BO是彼此獨立的登記交易。
查閲監管依據12董事姓名現在是否對任何人全面公開?
不應作此絕對錶述。FSC公開的Search Report標準內容並未列出董事姓名;董事名冊存在申報和維護義務,但具體文件的可取得性應按適用法律、交易歷史、申請程序和費用核驗。BO合法利益訪問又是另一套程序。
查閲監管依據13什麼是受益所有權的合法利益訪問?
自2026年4月1日起,FSC啓用對BO名冊的合法利益請求功能。註冊代理可在規定5日及後續5日內提出異議和反對披露申請;這是受益所有權資料的專門請求程序,不是公司全部資料或董事名冊的一般公開查詢。
查閲監管依據14保險持牌人是否還要交Annual Return?
不能用一個“要”或“不用”概括。保險持牌人須按保險法提交財務報表及適用審慎/統計回報;FSC 2025年公告説明,需向FSC報送財務報表的受監管公司不適用一般第96A條的註冊代理年度財務回報。BO、成員、董事及經濟實質等申報仍須分別處理。
查閲監管依據15Approved Manager能否代替保險經理或保險牌照?
不能。Approved Investment Manager是投資管理/投資意見的審批路徑,不授權承保、保險經紀、保險代理或提供需持保險經理牌照的保險管理服務。完整申請須在預定開始日前至少7日提交;滿足該條件時可自提交日起臨時經營最多30日(FSC可另延最多30日),並非提交即取得無限期經營資格。其US$400 million/US$1 billion上限和US$1,200/US$1,800費用均屬於投資業務制度。
查閲監管依據官方依據與版本核驗
以下鏈接便於核驗法律、申請指引及費用。舊版文件可能仍留在官方資料庫,提交前須確認最新適用版本。
- BVI FSC保險部門介紹
- Insurance Act, 2008(FSC官網法案文本)
- Insurance Regulations(FSC官網規例文本)
- Regulatory Code, 2009(FSC官網文本)
- Financial Services Fees Amendment Regulations, 2023
- FSC FAQ:專屬保險資本要求
- FSC FAQ:保險中介牌照要求
- FSC通用牌照申請説明
- BVI Business Companies Act(FSC官網文本)
- FSC公司結構與註冊代理説明
- FSC受益所有權申報實施更新(2025年第12號行業通告)
- FSC合法利益交易及查閲BO名冊啓動(2026年第11號行業通告)
- FSC更新保險年度回報表(2024年第1號行業通告)
- FSC公司初始年度財務回報申報通告(2025年第26號)
- Economic Substance Companies and Limited Partnerships Act
- Approved Investment Managers Guidelines
- FSC BVI註冊實體查詢説明
- Investment Business (Approved Managers) Regulations, 2012
本頁資料核驗與修正説明
- 糾正原指南將保險經理和保險中介列為保險公司Category E/F的錯誤:Category A至F均為保險公司牌照類別;保險經理、保險中介和損失理算師按Insurance Act第40條另行持牌。
- 糾正原指南對Category的簡化錯配:Category A為BVI公司可辦包括境內業務的保險,Category B為受本國監管的境外公司,Category C為非境內保險(可依牌照辦非公開市場再保險),Category D為再保險,E/F為關聯方/有限非關聯方業務安排。
- 糾正“Captive年費US$2,500”等單一固定數額:2023官方收費規例顯示保險公司申請費為US$1,000,簽發及年度續期按類別、SPC狀態和上一年度保費檔位分層;保險經理與保險中介的申請/簽發/續期分別為US$500/2,000/2,000及US$500/1,000/1,000。
- 糾正原指南將Approved Manager收費寫為US$1,000/1,500:2023收費規例的Approved Investment Manager申請費為US$1,200,批准費和年度續期費各為US$1,800。其完整申請通常須在擬開始活動前至少7日提交,不能表述為提交即刻營業。
- 糾正把Approved Manager、保險經理或保險中介與經濟實質一概而論的説法:經濟實質法將insurance business列為獨立relevant activity;fund management business定義指要求持有SIBA Category 3牌照的活動,Approved Manager不應自動納入該定義,也不因此取得其他活動的全面豁免。
- 糾正原指南混列貨幣服務和保險分類的寫法:本頁刪除未經本主題核驗的貨幣服務Class A—F、資本和費用數字;貨幣服務須按Financing and Money Services Act另行分類,不能與Insurance Act的Category A—F混用。
- 糾正將董事姓名“一律公開”或公司資料“一律保密”的二元表述:董事名冊有維護和申報義務,但FSC標準Search Report項目未列董事姓名;BO的合法利益訪問自2026年4月啓用,屬於獨立且有異議/上訴程序的BO名冊機制。
- 糾正原指南把所有持牌實體都寫成同一年度申報表和相同期限:保險法項下有財務報表和審慎/統計回報;FSC受監管並向FSC報送財務報表的實體不適用一般第96A條註冊代理年度財務回報。應按實體、表格和當年FSC通告分別管理。
- 刪除無官方依據的批准率、成功案例、固定4—12個月審批承諾、固定本地員工人數、全球零税和“註冊辦事處即滿足實際經營”的宣傳性表述。



